小马奔腾董事长李明突然离世 遗孀金燕承担2亿债务

2018-04-12 09:32

  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明的遗孀金燕,被小马奔腾股东之一建银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金燕负债2亿元。

  金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是源于一份“对赌协议”,“是先夫与外界签署的‘对赌协议’,我并不知情。”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按金燕的说法,她成为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实施以来额度最大的案件,仅诉讼费就高达上百万。

  新闻背景

  ●小马奔腾

  曾是圈内红极一时的影视公司,巅峰时期,投拍不少知名影视剧,其中包括《历史的天空》《甜蜜蜜》《武林外传》《建党伟业》《将爱情进行到底》等。

  ●对赌协议

  2011年,小马奔腾以实际控股人李明的个人名义签署了一份《投资补充协议》(即金燕所称的“对赌协议”),小马奔腾向投资方承诺,公司在规定日期前上市,则皆大欢喜;若失败,不仅需赔付投资方投入的4.5亿资本,还需支付高额利息。

  ●突然离世

  2014年1月2日,小马奔腾董事长、创始人李明突发心肌梗塞离世。仅仅20天后,遗孀金燕匆匆上任,接替李明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位。同年,金燕被公司董事会罢免。

  疑问

  “当年对赌协议我没签字 这一切为什么要承担?”

  2011年3月,小马奔腾以高达7.5亿元人民币的规模开启新一轮融资,创下了当时中国影视业融资纪录。

  同时期,小马奔腾实际控股人李明和其姊妹李萍、李莉三人,还与这轮投资中的领投公司建银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补充协议》:若小马奔腾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合格上市,建银文化则有权要求小马奔腾或李萍、李莉、李明中的任何一方一次性收购所持小马奔腾的股权。

  “同时,还要另附10%的年复利息。”金燕解释,建银文化投资小马奔腾4.5亿,若上市失败,按照协议内容,小马奔腾或李萍、李莉、李明中的任何一方不仅需要偿还4.5个亿,同时还要偿还每年10%的“利滚利”,按此计算,总金额高达6.35亿。

  李明突然离世,其所涉债务便落在了遗孀金燕头上。

  “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金燕说,“直到被推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位置,我才知道了‘对赌协议’的存在。”

  李明突然离世后,当时的小马奔腾即将崩盘。金燕不是没有努力过,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4年10月自己举债7个亿,打算将本金还给建银文化,“那是保本之举,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小马继续奔腾。”

  然而,这项决议却并没有被董事会同意。

  债务

  “婚后家庭才是我的重心 遗产实际上只有一百万”

  今年9月,金燕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被判负债2亿元。

  按照“对赌协议”,李明、李萍和李莉三兄妹,需共同承担共6.35亿。李明突然离世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里的规定,金燕替代了李明的位置,成为被负债人。

  金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在1993年与李明结婚,婚后丈夫的事业一路顺遂,对于丈夫的事业,她并不太了解,“婚后我们有了孩子,家庭才是我的重心,我也同时经营着自己的事业。”

  丈夫离世后,生活急转直下。金燕表示,她在北京的两处房产已被查封,“现在我和女儿、妈妈一起租房子住。丈夫的遗产,实际上也只有一百万。”面对生活的变故,金燕表示自己只能接受,但她无法接受自己一夜之间被负债高达数亿元的判决结果。

分享到:
收藏
相关阅读
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