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议程之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任命许婷婷同志为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叶建辉同志为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白文凯同志为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安溪县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任命郑建设同志为安溪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魏玉铭同志为安溪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安溪县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任命黄永福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黄磊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梁文农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任命林亚虹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高清良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晓娟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建安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感德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清艺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懿娴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吴瑜虹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谢坤特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谢晓凤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丁仕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感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雅芬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谢奕清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苏荣杰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黄田中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白荣南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建全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湖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建军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月治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铁军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佳霖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进水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炳泉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柯明溪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水金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蔡锦锋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林山鸿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志生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进生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廖良清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西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周开源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秋香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培忠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金川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易文键同志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任命林琳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涂兴炎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继伟同志为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进华同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裴定坚同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钟向荣同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钟少华同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柯明波同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廖明源同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