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

2018-03-07 18:29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5日在北京说,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侵害幼儿园儿童案件的惩治维权预防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

  郑新俭当日在“看得见的正义”两会网络访谈活动中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作如上表述。

  去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参与侵害幼儿园儿童案件的惩治维权预防工作。

  郑新俭说,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就侦查取证、法律适用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提出建议,及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此外,对于校园安全问题,郑新俭介绍,“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治严重校园暴力犯罪,教育挽救涉嫌犯罪的学生,保护救助被害学生。”

  据知,2016年至201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暴力犯罪案件6426人,起诉9926人。

  “对于办案中发现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学校健全完善管理机制。”郑新俭说,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幼儿园安全管理检查整顿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校园周边网吧、酒吧、KTV等场所容留未成年人消费的现象进行整治,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谈及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犯罪。2016年至2017年11月,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拐卖、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万余人,起诉8万余人。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曾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等,对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

  郑新俭说,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宽容不纵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出发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对轻微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警示。

  据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11月,中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8万余人、不批捕7万余人,起诉27万余人、不起诉2.7万余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28.74%和8.9%,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完)(记者 张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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