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6月24日公布了《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终审稿,这是全国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的团体标准。
人的一生 8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我国的室内空气污染受到室外空气污染、吸烟、装修等多种因素影响,物理、化学、生物性污染物同时存在。据调查,室内空气污染是排在第四位的致死危险因素,仅次于不良饮食习惯、高血压和吸烟,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一大杀手。
《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对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方法、点位设计、采样时间和频率、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适用于住宅、学校和办公场所等三类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及健康评价。居室空气中甲醛的最高容许浓度为 0.07 毫克 / 立方米、学校教室课桌面照度为 300lx ( 照度单位 ) 、办公室的苯含量是不超过 0.02 毫克 / 立方米。
标准提出,这三类场所对健康影响比较突出的共性和个性室内污染物指标,并对每类场所区分自然通风和使用集中空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场所主要污染物指标、指标危害程度、检测技术难易程度等,确定选测和必测指标。检测后将按照指标不同级别和合格数量要求,对室内空气健康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评价结果分为卓越级、优秀级、良好级和一般级,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辩识,以绿色、蓝色、黄色和红色分别进行标示。
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表示,室内环境污染净化治理已经成为一个新兴产业,然而市场混乱,相关企业良莠不齐,亟须管理和规范。《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作为全国首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的团体标准,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发展,同时可以为江苏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总台央视记者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