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又这样的母亲真是悲惨。禽兽继父,禽兽不如的亲妈。
这女孩的妈妈真不是个东西……发生这样的事觉得是可以察觉的,9年哪,说你是猪都把猪侮辱了,建议这种妈妈也应该被判刑。。。
男子孙某和女友以夫妻名义同居其家,趁女友不在家,强奸女友年仅11岁的女儿。之后,孙某长期强奸、霸占这个小女孩,大约9年的时间......期间,还导致女孩怀孕,做了流产手术。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孙某因强奸犯罪,获刑十三年。
11岁女孩遭母亲男友强奸 被霸占9年还做过人流
男子趁女友不在家强奸其女儿 长期强奸霸占达9年
男子孙某与女子张某2007年相识,之后便以夫妻名义同居。
2007年11月份左右,孙某与张某将张某的女儿小张从老家接到大连的出租屋共同生活,当时,小张刚刚11周岁。
2008年的一天早晨,孙某在出租屋内,趁张某不在家之机,将小张强奸。
11岁女孩遭母亲男友强奸 被霸占9年还做过人流
之后,孙某分别在多处出租屋内,趁小张单独在家之机,长期强奸小张,霸占小张,直到2016年7月。
期间,孙某因越狱潜逃被抓获后,自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16日在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继续强奸小张,并于2014年7月致小张怀孕,同年9月做人工流产手术。
11岁女孩遭母亲男友强奸 被霸占9年还做过人流
男子被认定强奸犯罪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今年4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孙某明知小张在2008年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对其实施奸淫,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在小张年满十四周岁后直至2014年10月9日未成年之前,孙某是与未成年的小张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对小张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孙某长期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小张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的小张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也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孙某强奸次数众多且造成未成年小张怀孕的后果,属于情节恶劣。
11岁女孩遭母亲男友强奸 被霸占9年还做过人流
孙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993年越狱潜逃后于2012年被抓获,于2014年6月16日刑满释放,其刑罚执行完毕后,仍不思悔改,在2014年7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强奸罪,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孙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