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某中学男教师梁某被曝多年来性侵超过20名男学生,梁某被指利用其教师身份对班上男学生或曾经的男学生实施不同程度的性侵犯,部分学生受到侵害时处于未成年。 2018年曾有受害学生报案并进入司法程序,梁某承认其行为但检察院因犯罪情节较轻未对其进行起诉。
目前,多位受害学生陆续报案等待立案调查。四川这个性侵男生的梁岗的履历,满满写着仁义道德、为人师表、光环头衔,实际上确实个衣冠禽兽。
一个人的人品德行往往和年龄、学历、社会身份不挂钩,平时人模人样,其实躲在暗地里作恶。肯定不止一个梁岗,还有更多梁岗,混进了教师队伍里作恶,还有很多不敢说、不让说、没被曝光的侵害事件,还藏在阴暗角落里没被揭发出来。
受害人的要求:男性被性侵,无法以“强奸罪”制裁犯罪分子,只能以“猥亵罪”定罪,因为我国的强奸罪就认定受害者只能是女性:“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就将我国的“猥亵罪”的被犯罪对象从原本的“妇女”改为了“他人”。
这一修改也很快令遭到猥亵侵害的男性受害者有了维权的依据。去年7月,苏州市就判决了全国首个“男男猥亵案”:当地一名保安队长以喝酒聊天为由,把多名年轻的保安队员灌醉后强制猥亵,最终被当地法院判处了2年9个月的刑期。
那些嚷嚷着“我家是男孩子很安全”的家长,能不能有点脑子,不能缺席孩子的性教育课,那么多恋童癖喜欢朝男童下手,男童被侵害,比女童更难维权!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早早开始性教育,使孩子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