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 这是怎么回事

2020-09-10 23:37

平白受冤,背负54年强奸犯的名号,汪康夫的一生,几乎都是在无奈与愤怒中度过。1966年,24岁的汪康夫在宿舍被抓走,并以强奸2名和猥亵10名女学生的罪名,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江西吉安。1966年,小学教师汪康夫在任教期间被公安带走,随后法院认定其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同学,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从1978年开始,汪康夫便一直写信伸冤,至今已42年。

“受害女生”54年后作证,老师不是强奸犯,清白谁归还

他认为,当年法院仅凭借三份工作组撰写的调查报告给他定罪,而没有受害者证言和医院的检查,完全是冤案。@潇湘晨报 记者采访了名单上的“受害”女同学,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被强奸或猥亵。“受害人”李莲新表示,诬告汪康夫,系受当年教导主任逼迫。汪康夫表示,他会一直伸冤下去,直到还自己公平,“我想清清白白的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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