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原宣传部部长王永江受贿上千万 在庭审中深刻忏悔(3)
时间:2018-05-09 09:14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郑晶晶 点击:次
庭审现场,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永江说:“我痛心自己的行为给党抹了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对不起领导和同事,对不起自己的亲人,悔恨自我要求不严,悔恨对法律不曾敬畏,我认罪,我悔罪,坚决服从判决,决不上诉。”说完,王永江向办案检察官深深鞠躬。 王永江部分亲属及相关人员共2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诉人说案 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张磊 被告人王永江自2004年开始在山东省单县担任主要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但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从被告人王永江的任职经历不难看出,王永江本是曹县一所小学的民办教师,经过两年省财政学校财税专业的学习,从菏泽市财政局一名办事员干起,先后担任菏泽市牡丹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菏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单县县长、县委书记、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工作职务的变化说明其受党培养多年,在工作中确实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王永江本应珍惜组织信任,廉洁奉公,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特别是位居高位,担任“一把手”之后,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突破了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最终毁掉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在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也给世人以深深的警醒。功是功、罪是罪,要意识到功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义务,公务人员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决不能将自己的政绩作为贪腐的理由。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清廉是人民的期盼。被告人王永江的受审,昭示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在此,希望被告人通过庭审活动,汲取教训,真正认罪悔罪,切实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每一位国家工作人员都要以此为戒,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 卢金增 李明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