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合法的国家有哪些?(2)
时间:2018-05-11 10:25 来源:闽南新闻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俄勒冈州——1994年11月,俄勒冈州公民投票决定,有条件准许安乐死,条件是医生证实患者仅有6个月不到的生命,且病人具有提出安乐死要求的心智能力,病人必须自行服用这种致命药物。如果病人的情况符合条件,他们将得到一张处方,凭处方购得足量致死的药物。但是,法律同时禁止在家属或朋友帮助下自杀,禁止医生使用针剂或者一氧化碳实施安乐死。 1997年相关法律正式生效。大部分人接受民意测验时表示,支持这一法律。但是,由罗马天主教教会支持的国家生命权委员会上诉法院,要求延迟实施该项法律。于是,这项法律在上诉过程中搁浅。 1997年10月,俄勒冈州再次就安乐死举行全民公决,投票结果表明,60%赞同病人有权在医师协助下完成安乐死。 佛罗里达州——1997年,一个名叫查尔斯·豪尔的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豪尔要求塞西尔·麦基弗医生在他的病症发展成为艾滋病、且存活无望的时候,帮助其完成安乐死。豪尔上诉佛罗里达州法院,要求在此情况下不追究麦基弗的法律责任。法院认为豪尔神志清醒,主动要求死亡,根据州《保护隐私条例》和《联邦平等保护条款》,同意他的请求。但是州检察官将此案上诉到联邦初审法庭。 1997年7月17日,最高法院推翻了佛罗里达州法庭原来的判决,理由是《保护隐私条例》不适用于此案,应当防止在他人协助下的自杀,医疗的权威性和完整性必须得到保护。 夏威夷州——2002年2月下旬,州众议院允许神志清醒的晚期病人要求医生开具处方,口服致命药剂死亡,但禁止使用注射或其他在他人帮助下完成的安乐死。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