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即将实施 信息公开会将更透明(5)
时间:2018-09-15 21:51 来源:闽南新闻网 作者:李冰冰 点击:次
在北京,用电是先缴费,而全国大多数地方包括深圳,是先用电后缴费,这样就会出现欠费不交的情况,这笔账企业俗称“坏账”,那么,这笔账是否能纳入定价成本呢? 中国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总会计师 杨志鹏: 按照财务通则,对于这部分用户的欠费,应预先评估造成坏账的可能性,把这块成本剔除出来,放到定价成本的规范内。 戴勇明: 这是一个不确定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情,可能会存在一些经营上的风险问题,这不能让老百姓、让用户去承担。 成本监审组认为,该类费用并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未将其纳进定价成本。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