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类公司或者壳公司年末再现甩卖资产 *ST烯碳股权转让现乌龙(2)
时间:2020-03-17 00:16 来源:闽南新闻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从目前的进展来看,中青城投已向其控股股东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该股权投资项目的申请,正在逐级审批流程,等待正式批复。目前该项股权转让未发生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由于该项目与中青旅集团上海控股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方向不符,因此未获得审批通过。中青山东投资《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签署了解除协议。也就是说,此前上市公司公布的两份交易中,一份协议已经告吹,另一份则仍在等待批复。 立案调查处分谴责不断 实际上,在过去的数年中,*ST烯碳的股东的日子都过得极为煎熬:公司股价腰斩再腰斩,被交易所谴责,诉讼、被立案调查源源不断,高管人事变动也十分剧烈。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就在整改过程中,2016年10月13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ST烯碳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年12月25日,该公司董事长王大明宣布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17年2月14日,深交所宣布对*ST烯碳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公告显示,*ST烯碳定期报告披露存在差错且更正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财务报告对外担保披露存在差错。 2017年5月12日,就在前次立案调查尚未完结之际,*ST烯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再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26日,深交所决定对*ST烯碳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公告称,*ST烯碳未能在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在公司2016年度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会计处理存在明显争议,直至2017年4月24日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形下,公司仍预计股票不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未能及时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以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随后的6月16日和9月5日,就上述两次立案调查,*ST烯碳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和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最近的11月23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对*ST烯碳的监管函。深交所表示,经查明,*ST烯碳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5000万元到-3000万元之间。而*ST烯碳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60.90万元。*ST烯碳2017年上半年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