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少妇和男人偷情5年 又出轨老乡(3)
时间:2020-12-29 20: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 3.无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作出的鉴定书,证明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提取卧室北门上血迹、铁凳上血迹、西墙上血迹、茶几手机上血迹、南墙上血迹、地面血泊血迹、沾血的尖刀刀柄处及刀刃处血迹与石某乙口腔卡在D8S1179等15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符合同一性认定要求;送检的地上血泊内烟蒂检出混合分型,在D8S1179等15个基因座基因型包含石某乙口腔卡、被告人冯春志口腔卡的STR分型。
4.病历资料、伤势照片及鉴定书,证明被害人石某乙的伤势情况,经鉴定石某乙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 5.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冯春志辨认作案地点、石某乙,石某乙及证人石某甲辨认被告人冯春志,证人马某辨认石某乙、被告人冯春志等情况。 6.证人马某的证言,主要证实其与被告人冯春志各自都有家庭,二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四五年了,并租住在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商业街秧田头*幢*号一楼南房间。与石某乙是老乡,石某乙与女儿租住在二楼。2018年9月开始,被告人冯春志因怀疑其与石某乙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与其发生争吵,当时其与石某乙确实没有发生什么,被告人冯春志一直为此事耿耿于怀,其就索性与石某乙发生了关系,但一直没有和被告人冯春志如实说过,其曾想与被告人冯春志断了关系,但被告人冯春志有时同意、有时不同意。2018年10月23日7时许,其起床后洗漱时听到石某乙在二楼打电话,大概意思是石某乙要立刻回河南老家,石某乙下楼时,其提出驾车与石某乙一起回河南老家,石某乙同意。其回到房间,被告人冯春志听说其与石某乙一起回去,一开始不同意,后来突然同意了。其就在房间里收拾东西,后被告人冯春志在房间北门朝二楼喊“永端,她收拾好了,你下来吧”。石某乙没一会就下来并从其房间北门进来直接往南门走,其当时在收拾衣服听到石某乙“啊”的一声,其转身看到石某乙躺在南门口,被告人冯春志跪在地上整个身体压着石某乙,手握1把刀插在石某乙腹部,但没有整个刀插进去,石某乙左手握着刀刃且腹部、嘴里都在流血,其就赶快上去拉但拉不开,其就哭着用头撞墙逼被告人冯春志松手,后来被告人冯春志从北门逃走了。其怕被告人冯春志再回来遂关上房门,并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当天案发前,被告人冯春志与石某乙没有当面争吵、对骂,不知道被告人冯春志用的刀是哪里来的。 7.证人孙某的证言,主要证实2018年12月23日晚上7时许,其驾驶苏B×××××汽车在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附近拉客人,一个男子上车后说杀了人,其就问对方有没死了,该男子说没有死,其就劝该男子去自首,后该男子听说了之后就让其直接开车到前洲派出所,到达后该男子就进了派出所。 8.证人石某甲的证言,主要证实其是石某乙女儿,和父亲石某乙租住在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商业街秧田头*幢*号*楼。2018年10月23日8时20分许起床,8时45分许出门上班了,期间没有听到父亲与他人争吵,当天16时许才知道父亲出事了,事发后听说其父亲是因为住在一楼的女子被被告人冯春志捅伤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