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队长主题火锅店被曝用潲水油 不久前被评放心火锅店(2)
时间:2018-03-27 10: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 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重庆市火锅协会去年底也发布了《经营规范》,明确 不应回收 顾客消费过的汤料或汤料油脂 用于火锅底料或汤料的加工。
重庆市食药监局江北分局副局长 陈宏岗:“‘潲水油’回收使用是一个执法调查很难的事,因为第一个行业比较隐蔽,第二个确实我们取证比较难,往往就是单一的口供证据,司法打击的时候有时候就显得证据比较单薄。现在对火锅回收油没有检测方法,没有评价标准。比如测出来有不合格的,比如说过氧化值也好,比如说是一些重金属超标也好,它只能说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但是这个结果不能说他使用了‘潲水油’。” 专家:加大处罚力度 建立科学管理手段 对此,法律专家建议,应加大对商家违法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目前按照相关法规,一般行政处罚在10到15万元,震慑力不足。同时,还应在日常监管中,建立科学的管理手段。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吴如巧:“所有火锅经营者就必须在后厨工作间安装相关的监控设备,在每一个桌面或者在大堂要安装显示仪器,让所有消费者都能够看到后面的后厨的操作程序,操作流程,我觉得这个是可以推开的。对于促进重庆火锅行业的发展肯定是有好处的。”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