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辉) 昨日,市房管局对天浩上元郡二期、锦都荟、世纪锦绣、顺泽自在城、雅荷四季城5家楼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锦都荟楼盘的开发商因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卖房被罚82万元。
这是市房管局今年作出的第二批行政处罚项目。其中,天浩上元郡二期、锦都荟、顺泽自在城、雅荷四季城均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处罚,锦都荟被处罚款82万元,被罚款数额最大。而世纪锦绣项目因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罚款2万元。
市房管局提示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