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决定》 2035年全面建成国家中心城市

2018-09-12 20:11

我市发布《决定》 2035年全面建成国家中心城市

  高楼林立,大道通衢。

  国家中心城市是国家城镇体系的最高层级,引领带动区域发展。西安作为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关中平原城市群核心城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振兴大西安,是西安承载新时代国家赋予的重要战略使命、发挥好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战略支撑作用的必由之路。

    2018年7月31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大西安将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切实履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开放竞争水平,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更深地拓展国家开放总体格局,加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重大意义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西安实践

    党的十九大为我们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创造新辉煌提供了行动纲领,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并明确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发展一批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让中西部地区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分享城镇化成果。

    加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有利于更好发挥西安在西北地区的龙头作用,带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引领和支撑西北地区开发开放,提升维护西北地区繁荣稳定的战略功能,优化国家城镇体系和区域发展格局。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是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更好发挥在“一带一路”的新地位新作用的必然选择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时代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使西安成为向西开放的前沿,为西安深度参与国际经贸、人文交流和国际合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有利于更好发挥西安在“一带一路”的新地位新作用,构建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科技合作、生产、服务网络,全面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建“一带一路”文化发展改革先行先试区,建设“一带一路”综合改革示范城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强化向西开放的战略支点地位。

我市发布《决定》 2035年全面建成国家中心城市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是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的国家使命

    城市群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是参与全球竞争的战略区域,也是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的重要平台。城市群的发展,离不开核心城市的辐射引领。

    西安作为关中平原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有利于提升西安城市能级,强化服务辐射功能,引领关中平原城市群城市发展,辐射带动周边城市发展,构建“1+11+N”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增长极,这既是国家使命,也是城市责任。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是支撑带动全省发展,引领陕西追赶超越的省会担当

    提升在全省的支撑辐射引领作用,努力当好全省追赶超越的排头兵,是省委、省政府对西安的殷切希望。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西安城市的首位度和集聚度,强化综合枢纽地位和对外交往门户功能,加强与省内城市的协作协同,带动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商洛等关中城市群城市发展,辐射汉中、安康、延安、榆林等城市发展,构建“1+6+N”省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引领“三个经济”发展,助力全省追赶超越。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是建强大西安,加快构筑新时代西安发展战略优势的重大机遇

    全力推进大西安建设,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核心,是西安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西安人民的共同心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支持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有利于提升社会预期,提振全民信心,增强各界对西安发展的美好愿景,增强大西安的“西引力”。有利于西安功能布局的优化与疏解,加快推进西咸、富阎一体化发展,构建以西安、咸阳主城区及西咸新区为主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的“1+2”大西安都市圈,聚集高端资源要素,提升核心竞争力,构筑新时代大西安发展的战略优势,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我市发布《决定》 2035年全面建成国家中心城市

    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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