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闻网讯:去医院看病,患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要花多少钱”。不过,按现有机制,患者要等到看完了病,才能从收费清单上了解到自己要付多少钱。
好消息是,从4月1日起,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将进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首批推出158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也就是说,患者在确定诊断及诊疗方式后,就可以知道本次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将更加明白消费。
昨日,厦门市医保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对此次改革进行了解读。
每一个病种将有一个“套餐费”
什么叫按病种收费?
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
除了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双人间、特需病房等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床位费部分可单独进行收费外,医院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举个例子,假如你突然肚子很痛,到公立三甲医院去看病,医生检查后确诊是急性阑尾炎,须实行阑尾切除术。此时,医生就会告知你这个病种的收费标准。
通俗点说,一个病种,将有一个官方制定的“套餐费”,患者可明白消费,不必再担心被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首批158个病种是常见病和多发病
厦门哪些医院,将实行按病种收费?
据介绍,厦门市所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除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外)统一实行按病种收费。
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自费患者,均应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这次厦门首批推出158个病种进行按病种收费改革。病种的选择,是在国家按病种付费推荐目录和省级医院已实施的病种中,选择临床诊治方案成熟、质量可靠、费用稳定,实际诊疗人数较多的住院常见病、多发病来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
收费标准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进行测算。对同一疾病不同主操作的,考虑术式之间的比价关系确定价格。
病种标准内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介绍,按病种收费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政策,按照医院级别(三级、二级),分档确定收费标准。
病种收费标准内的费用及可另行收费的医保目录内医用耗材且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厦门市现行的医保规定予以支付。
厦门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按病种收费改革,将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由后付制变为预付制,是进一步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手段。
对患者而言,住院确定诊断及诊疗方式后,即确定了本次住院所需的医疗费用,明明白白付费;对医院而言,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由利润变为成本,能激发医院的内在控费动力。
设定了退出机制但严格控制比例
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患者还有其它病,该怎么收费呢?
根据规定,因合并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其中,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的心脏专科病种和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支气管肺炎病种退出率控制在20%以内。(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