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不断推出便民举措,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让参保人少跑腿、少垫资。图为参保人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关系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为实施好这项工程,厦门充分利用国家搭建的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解决了长期困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及异地转诊人员的就医结算问题。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获悉,去年6月,厦门市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厦门参保人异地就医告别了“垫资就医、跑腿报销”的时代。9个月来,我市共有339名参保人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厦门市参保人异地就医住院刷卡总费用达1179多万元。》》厦门痘博士伪造专利证书 患者花近万元也没治好痘痘
出台办法规范异地就医管理
以往跨省看病难,费用报销时限长。为解决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结算的难题,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部门出台了《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统一规范了异地就医管理,营造了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服务体验,既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又避免往返“跑路”报销。
去年12月上旬,江西吉安的陈清河因患肿瘤疾病,到厦门一家医院就医,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各项指标正常后,于今年初办理了出院手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让老百姓报销医药费不用再等很长的审核时间,也不用来回跑腿奔波,感到非常便利。”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厦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厦门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执行。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执行江西吉安的医保政策。
“以前在外地生病了,看个病得先垫付,回来后还得赶紧跑去报销。现在,厦门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垫资、跑腿”这一市民心中的“痛点”,得到有效改变。”市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在全国联网跨省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无须垫付现金,只需缴纳自己应付部分即可。无须再将住院病历、住院发票等资料提交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等待手工结算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后,报销费用时间比手工报销缩短近一个月。
住院费用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为了切实让参保人少“跑腿”、少“垫资”,以便捷结算为目标,厦门市积极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目前,我市已有20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主要为我市的三级医院。符合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省外参保人在厦门这20家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同样,符合条件的厦门参保人到省外异地就医同样可以享受这一政策。由此,流动人口不用再为看病报销而往返奔波。
需要提醒的是,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度。简单来说,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实就是记住10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市医保中心参保人待遇结算科科长戴琳介绍道。
以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必须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的医疗机构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流程上较为繁琐。
现在,只要参保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机构,在全国联网平台或官网(http//si.12333.gov.cn)可直接查询到的,无须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其是否为医保定点机构,省去了一个环节,参保人可少跑腿。
此外,参保人可就近办理备案。以往参保人必须到户口所在区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在,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备案变更要求时限从6个月缩短至3个月,更加人性化,以往规定原则上参保人自异地就医备案生效之日起6个月以内不得注销登记或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考虑到现今交通更加便利,人员流动性更大,便将时限缩短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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