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公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2018-03-18 11:01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抓捕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提升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法

  人民群众向市区两级扫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的,给予奖励。举报形式可以是信件、电话、网络、当面举报等。

  二、奖励标准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公室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1.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10万元;

  2.属恶势力团伙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5万元;

  3.属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3万元;

  4.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万元。

  5.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认定有效后,一律按照奖励标准兑现奖金。

  三、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等情况严格保密。

  四、本公告由厦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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