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轴承 负责人被抓还被索赔百万

2018-03-22 10:42

销售假冒轴承 负责人被抓还被索赔百万

  两家企业通过贴标等方式生产销售假冒的品牌轴承,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两家企业的负责人也被抓获。但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被仿冒的轴承企业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家企业以及他们的负责人赔偿损失等100万元。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商标侵权纠纷。

  法庭上,原告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称,他们是瑞典“SKF”轴承产品的中国授权经销商。2014年以来,厦门德乐盟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兴恒昌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购进普通的轴承,然后加贴“SKF”品牌标志等方式,生产假冒的“SKF”轴承产品,并对外销售,牟取非法利益。去年11月,公安机关冲击了这两家公司的办公场所,查获了大量假冒的轴承产品。因为涉嫌犯罪,两家公司的负责人也被逮捕。原告要求两家公司和他们的负责人赔偿100万元,同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原告认为被告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且具有售假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等恶劣情节,不仅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商标权益,还对消费者个人财产,企业的生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危险。

  对于原告的诉求,被告一方承认两家公司确实有销售假冒“SKF”轴承产品的行为,不过,对于原告提出的100万元赔偿要求,他们觉得没有事实根据。同时,两家企业负责人的侵权行为,应该是职务行为,个人不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被告诉讼代理人: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其侵权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即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目前,市中级法院还在对这起诉讼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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