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医保收药品赚差价 八名被告人被起诉

2018-03-22 17:17

骗医保收药品赚差价 八名被告人被起诉

  生病了,使用社保卡去医疗机构开药,这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社保卡开具大量药品,骗取医保基金,并将这些药品转手贩卖给不法收购药品的人员,双方通过这种方式牟利。最终,骗保者、收药人都被警方一网打尽。昨天(5日)上午,思明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刘某等四人都来自黑龙江,年龄在四十岁左右。2015年开始,这四人印制了收购药品的名片及小广告,到居民区、医院门口等地,专门找一些老人家分发,并且告诉这些老人,如果家里有吃不完的药可以卖给他们。

  被告人 刘某:卖到天津。(卖给谁?)天津鬼市有个市场,没有具体的对象,谁打电话,我们就向谁收购,没有固定的客户(收购)。价钱一般就是五毛、一块的差价,也没太大。

  本案的另外四名被告人在利益的诱惑下,使用自己的社保卡,以自用药为由,通过在各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处医疗机构开具大量药品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随后将这些药品转手贩卖给被告人刘某等四人,从中套现。在发觉这样做来钱快后,他们甚至拿来家人、朋友的社保卡,牟取更多利益。

  被告人 林某:他们需要什么药,叫我们领什么药卖给他,我就领什么药。(你能开出糖尿病的药吗?)可以,因为我本身也有糖尿病。比如说小刘或是小陈有教我领什么药来卖给他,我领完了就要卖给他。

  2016年12月,8名被告人在思明区落网,警方当场缴获大量药品。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等四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品,扰乱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涉案金额共计170多万元,他们的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社保基金在3万至38万多元不等,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思明法院仍在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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