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醉驾 男子被数罪并罚

2018-03-22 17:19

缓刑考验期内醉驾 男子被数罪并罚

  一名男子,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眼看缓刑考验期就要结束了,却因为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近日,湖里法院组成了以院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黄某云今年29岁,来自福建平和。2013年12月,黄某云因为犯交通肇事罪,被泉州洛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如果黄某云遵纪守法的话,到今年12月26日,4年的缓刑考验期就结束了,交通肇事罪的刑罚也算执行完毕。但是,今年8月18日凌晨,黄某云和朋友吃完夜宵,喝了几杯啤酒的他却选择开车回家。当行驶到嘉禾路仙岳路口到南山路口之间时,被交警查获。经过鉴定,黄某云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71.34毫克,已经属于醉酒驾驶。

  被告人 黄某云:这几年也是非常谨慎地在提醒自己,不要再违法犯罪,那一天不知道是可能自控能力等方面比较差,没有意识到(醉驾入刑)这一点,非常的后悔这个(醉驾),这个代价也太大了。

  湖里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同时,黄某云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黄某云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撤销之前的缓刑,数罪并罚,决定对黄某云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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