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出动312名警力 查处869起电动车违法

2018-03-23 10:35

交警正在检查车辆并开单

交警正在检查车辆并开单

  无牌无证上路,在滚滚车流中穿行,还不时闯红灯、逆行,一些电动自行车“骑士”为了贪图一时方便,拿生命安全当赌注。昨日(9日)零时至22时,市交警支队出动312名警力,在41个查处点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法行为869起,其中约10%是外卖平台、快递企业的电动自行车。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穿插行驶、反规定载人等五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而针对送餐、快递及环卫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问题,交警部门还将约谈相关部门、单位,敦促其在行业内展开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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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1.处100元罚款:(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2)超过规定时速行驶;(3)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4)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让行。

  2.处200元罚款:(1)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2)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公交专用道路内;(3)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

  3.处300元罚款:(1)无号牌上道路行驶;(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3)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

  4.处500元罚款: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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