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超限3次被禁上高速 福建高速公路首开罚

2018-03-23 10:38

一年超限3次被禁上高速 福建高速公路首开罚

  从去年开始,我市开始执行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营运证将会被吊销。近日,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就对一辆涉嫌超限多次的集装箱牵引车,开出了吊销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是我省高速公路首次开出此类违规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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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27号上午,一辆集装箱牵引车准备从翔安高速口开入高速公路时,驾驶员却被告知车辆是禁止开上高速的。原来,这辆牵引车分别于今年2月8号、5月6号以及5月19号,在厦门高速公路辖区范围内,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已经累计了3次,就被列入高速公路超限的“黑名单”。  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综合执法员 颜静:构成了三次以上的超限违法行为,所以他就被我们的系统列为了黑名单,他驾驶员等于说他已经无法顺利地上高速去行驶我们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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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沟通,这辆牵引车所属运输公司的负责人,终于在10月19号来到高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窗口,先后处理了3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累计缴纳罚款5000元。而高速交通执法部门则依法开出了全省高速公路首例吊销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通执法人员表示,由于车体较为庞大,超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过程时,无论对高速公路,还是对驾乘人员的安全,都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所以在上路前,务必要做到规范装载。  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综合执法员 颜静:对这种超限行为的话一定要合法运输,因为这个对我们的这个不仅仅是公路安全的危害,以及也是对自己自身的一个负责任以及对他人安全的一个负责任。  (新媒体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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