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占道经营、不文明养犬……10月开始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要求,要对这些社会陋习进行治理。连日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推动规定的落实。
傍晚的白鹭洲公园,是不少市民茶余饭后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尽管这个公园规定禁止犬只进入,但现场还是有人违反规定。而一些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也让附近的居民感到不太舒心。
周边居民:一些比较大的狗会追人,牵出来好吓人好凶的感觉。
周边居民:(有的人)反正狗大便就大便牵着就走。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犬只未佩束,犬链或未由成年人牵领、看管,犬只所有人将会被处以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或吊销养犬登记证、对犬只予以没收;而未即时清除犬只污物的,则将面临200元罚款。
周边居民:如果穿过公园我就是抱起来,因为公园是不能遛狗的。有的地方嘛就人多,或者是有车有什么危险就给它拴起来。养狗就是应该要文明嘛,大小便啊什么都要注意这方面,养狗就不能影响到别人。
这几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也对占道经营、乱张贴、乱悬挂等现象进行整治。新出台的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体现了占道经营“从重处罚”的立法意图和综合治理的决心。例如,原来占用面积每平方米处以罚款100元,现在提高到了每平方米罚款500元,执法人员也把规定中相应的条款,向商户们进行了宣导。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协调处处长 陈永志:我们市局已经组织了5个巡查小组,对核心区域继续坚持巡查,最重要的就是现场解决问题,然后街道和中队跟上,加大巡查力度。
此外,针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社会陋习,执法部门则将责令行为人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将被处以一百元罚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傅国珍:以教育整改为主,处罚为辅,对一些屡教不改的,不予配合的,不予支持的,我们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