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西广场停着三辆“僵尸车”。
“僵尸车”轮胎已瘪。
“僵尸车”脱漆严重。
近日,本报报道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整治占道“僵尸车”的新闻,三百多辆路面上的“僵尸车”已被清理,而一些商场停车场内或小区停车位上的“僵尸车”,则成了难题。
记者对这些停车位上的“僵尸车”进行了追踪——这些“僵尸车”是怎么来的?除了治理,从源头上如何管控,以减少甚至杜绝“僵尸车”的出现?
走访通过诉讼清理周期长成本高
上周,市文化艺术中心停车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联系本报,称在文化艺术中心西广场上,有三部“僵尸车”,已停放了好几年。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文化艺术中心西广场停车场的边缘靠东岳二路处,距离市台湾艺术研究院不远的三个停车位上,三辆小货车从外观上能看出已经许久没有开动,车身满是灰尘,车窗上也堆积着一层枯枝败叶,据停车场工作人员说,这三辆车已经停在此处近八年了。
“这些车停在这里,占用场内的停车资源,也影响美观。我们考虑过诉讼,但太过麻烦了,看了《厦门日报》的报道后,我认为律师提出的和街道办联合发通告的建议很好,可以考虑实施。”停车场工作人员说。事实上,包括之前受访的停车场管理方也都提及,虽然属纠纷范畴,但对他们来说,诉讼的周期长、成本高,很不划算,还是希望能有其他的更行之有效的办法。
分析车主放弃报废有多方面原因
受访的停车场管理方表示,尽管多次联系“僵尸车”车主,但车主还是不来取车,“应该是有意弃车”。为什么车主宁愿把车随意扔在路边,或停在停车场内,却不愿意通过正常途径将车辆报废处理呢?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我市平均每月都有近千辆车进行报废,每年有一万多辆,其中超过百分之八十都是私家车,据翔安一家报废汽车拆解厂工人说,厂里平均每个月要拆解300多辆报废车辆,其中私家车约占三分之二,不过工人说,主动前来报废车辆的车主并不多。
业内人士分析,车主不将老旧车辆报废注销的原因有不少,但相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车主不清楚车辆报废流程,多名车主表示连找哪个部门、单位都不清楚;二是有些快报废的车有不少交通违法记录,报废就要交罚款和滞纳金,还有违法扣分,车主为了避免麻烦,有意不去报废;三是私家车报废的回报太低。根据目前相关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来计价,像汽车的前桥、发动机等重要部位都当作废金属处理,由于要扣除回收企业的运营成本,报废车辆的残值基本是按一吨200元来计算。一名车主说:“报废一辆车,才得到两三百元钱,还不如卖废铁,怎么可能有积极性?”
【建议】
扣罚信用分
加大政策引导鼓励
记者从车管所了解到,有专门的企业从事私家车报废回收工作,私家车主只要把报废车辆和相关材料交给回收企业,后续的环节都由企业来解决,而一些企业还会提供上门收车服务,整个过程只需10个工作日。目前,在厦门,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共有四家。如何避免因车主弃车导致“僵尸车”的出现,大家给出了不少建议。
对于为了逃避交通违法记录处理而不去报废车辆的车主,有市民建议,可以通过扣罚信用分的形式,对不按规定将老旧私家车报废注销的车主进行处罚。有业内人士建议:“私家车报废,说到底是个人私有财产处理问题,政府部门可以引导或鼓励,在一定程度范围内惩戒。”一位车主则说得更具体:“发现车主丢弃‘僵尸车’,扣罚其信用分,留下‘案底’,这对车主日后购买新车或进入收费停车场停车等,都将造成影响。”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除了要加大宣传,让广大车主知晓报废注销流程之外,还要在政策上进行一些鼓励,比如增加一些车辆报废补贴,以此来提高车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