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公布:2017年厦门快递业务

2018-03-29 09:01

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公布2017年厦门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4亿件

  昨天(27日)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记者了解到我市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厦门市促进快递行业发展若干规定》规范快递行业发展。接下去,相关部门将根据最新的《快递暂行条例》拟定贯彻方案,保障《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

  2017年我市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2.4亿件

  据了解,去年全年,厦门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2.4亿件,同比增长20%。其中,同城业务量累计完成4909.26万件,同比增长26.76%;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约1.9亿件,同比增长18.61%。快递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服务规则不太明确等问题。昨天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通篇分为八章四十八条,从经营主体、快递安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国快递业进行了规范。

  我市2015年起已开始推行快递实名制

  其中, 在规范寄件、收件上,《条例》明确了“实名制寄件”要求。《条例》指出,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记者从厦门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早在2015年底,我市已经开始推行快递实名制。快递实名制成为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不过,与实名制相伴的,是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对此,《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已有多家快递公司试水隐私面单,以此保障客户隐私。

  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

  另一方面,快递车辆通行难,是快递员关心的问题。这次《条例》就明确要求,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据了解,我市早在2015年就出台了《厦门市促进快递行业发展若干规定》,当中就规定符合规定的快递服务车辆,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其收寄、运输、投递快件提供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便利。不过,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对于目前快递行业大量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存在管理上的困难。对此,《快递暂行条例》特别要求,要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材料

  此外,《条例》还从环保角度规定,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目前,厦门也有部分快递企业已经开始行动,推广可回收的环保布袋等环保举措。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针对《快递暂行条例》的施行筹备工作已经展开,市邮政管理局正在拟定宣贯方案,保障《条例》尽快在我市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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