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

2018-03-29 16:06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28名委员,2017年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厦门市商业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厦门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厦门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厦门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厦门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方案》、《厦门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调整方案》、《机关事业单位新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调整方案》、台港澳籍在厦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问题、关于加强打击和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意见、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厦门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3人,其中在编人员47人,非在编人员1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7年,新开户单位 5963家,实缴单位31740家,净增单位4536家;新开户职工24.35万人,实缴职工107.68万人,净增职工9万人;缴存额129.5亿元,同比增长14.53%。2017年末,缴存总额832.01亿元,同比增长18.43%;缴存余额306.36亿元,同比增长16.3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提取:

  2017年,提取额86.37亿元,同比下降0.56 %;占当年缴存额的66.69%,比上年减少10.13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525.65亿元,同比增长19.6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6万笔22.3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3.04%、73.95%。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0.12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51万笔498.12亿元,贷款余额27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8%、4.70%,下降2.7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86%,比上年减少17.68个百分点。

  受委托已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9家,与上年保持不变。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回收项目贷款。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6亿元,已全部收回,无项目贷款余额。

  (四)购买国债:

  2017年,未购买、未兑付国债,期末无国债余额。

  (五)融资:

  2017年,当年未新增融资,归还24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51.30亿元,融资余额13.30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5.88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0.40亿元,协定存款15.4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86%,比上年减少了17.6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7年,业务收入99608.09万元,同比增长12.83%。其中,存款利息9392.6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0214.39万元,其他1.09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7年,业务支出55573.69万元,同比增长7.9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9872.25万元,归集手续费2196.5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601.94万元,贴息支出5764.38万元,融资借款利息支出4976.59万元,其他支出162.02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7年,增值收益44034.40万元,同比增长19.58%。增值收益率1.55 %,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7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2122.0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912.34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79.9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79.74万元。

  截至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5066.9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9155.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2000.77万元,同比增长12.74%。其中,人员经费1206.88万元,公用经费284.74万元,专项经费509.1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11.33万元,逾期率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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