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 确认身份证失效可拒绝办卡

2018-03-30 12:00

厦门日报讯(记者吕洋)弄丢了身份证,不用担心会被冒名办银行卡了。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获悉,4月16日起,我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将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4月23日起,我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将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要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如果补办了新身份证,旧身份证又找到的,要及时将旧身份证销毁,避免办理业务时因拿错身份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试点:

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了《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属于此次试点范围,主要是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以验证身份证件有效性、信息真实性,以维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具体来说,此次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须进行核查。后续,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核查:

确认失效后可拒绝办理业务

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挂失,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根据规定,银行如果能确切判断或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银行如果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挂失、失效证件,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将区分情形进行处理。

此外,个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核查银行反映;如仍有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反映。个人还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联系电话:010-5983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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