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再添“正教授” 厦门有11名教师上榜

2018-03-31 09:43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文娟)近日,省人社厅发布通知,批准确认81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其中厦门教师有11人。

中小学教师的正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教授职称。此前,厦门的中小学幼儿园已有18名正教授级别的教师了。此次新增的11名正教授级别教师分别是: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陈宗荣、郑兆炯、冯崇和;厦门一中黄小娟、钟斌、王淼生;厦门实验中学肖学平;厦门六中陈成波;五缘实验学校黄宛辉;集美区曾营小学叶秀萍;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王珍。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最高职务只有“副高”,即副教授级。2012年,福建省在厦门等三个地市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当年,厦门诞生了第一批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其中一名来自幼儿园,是第九幼儿园园长葛晓英。此后,省里进行了职业类学校正高级讲师评选,厦门又有两名教师被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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