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袁舒琪)清澈溪流在阳光下逶迤穿行;风光明媚、绿树成荫的环杏林湾绿道旁,白鹭正优雅地划过水面,骑行在绿道上的人们一抬眼尽是园博苑、集美新城的美丽景致……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而在厦门,生态宜居这一目标正在慢慢实现。近年来,厦门市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将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不同领域的项目有机结合,串点连线成片,实现片区整体提升。记者获悉,今年我市还将着力推进农村住宅建设管理,令村庄建筑风貌更统一,乡村村容和品位得到进一步改观。
截至去年,厦门市已启动实施超过400个美丽乡村的建设,根据初步计划,2018-2020年每年还将在30个村庄中推动此项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方面,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的村庄304个,2018年还计划建成346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也硕果累累,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初步建立“村保洁、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治理机制,海沧已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我市村容村貌显著改善,2017年村容考评优良率超过87%,比2016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在第四季度全省生活垃圾治理督查中排名第一。
厦门市乡村建设仍有提升空间,农村建设相对滞后,宅基地违规乱占、农房乱建等现象屡禁不止,新村建设缺少规划、缺乏特色等短板和不足仍需改善突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合理推进农村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管理,力求在三年内使全市的农村面貌得到显著改观。
据了解,今年年初,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补充意见》,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村民个人建房的规范管理提出了要求。我市建设、规划、国土等主管部门及岛外各区各部门也将开展系列工作,强化村庄规划引领、规范村民建房审批、做好建房技术服务。昨日,厦门市举办了农村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管理的相关培训,下一步还将组织开展村民住宅设计方案征集、村民住宅通用图集编制、“建筑师下乡”、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等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