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湖里区、海沧区、思明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合格产品情况:
1.厦门市湖里区陈宝周蔬菜摊销售的芹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56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
2.厦门市湖里区魏洪德蔬菜摊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
3.厦门市海沧区佳鲜生便利店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50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
4.厦门金红日商贸有限公司禾祥西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
5.厦门市集美区永惠鑫副食品店销售的农家土鸡:氯霉素检出值为3.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