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娇轩)近日,厦门交警公布了上个月发生在厦门市的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三起案件均已侦破。今日,我市交警对三起案例进行了解读,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而逃逸。针对交通肇事逃逸,警方一定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案例1
斑马线上撞人逃逸 肇事者被拘留15天
【案情回顾】
3月16日13时22分,湖里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王先生(化名)骑自行车在马垅路阳光公寓南门路段,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王先生身上多处骨折,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却跑了。
湖里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增卫立即赶往医院,详细地了解了案发情况,并与伤者的妻子重返马垅路进行现场勘查,还原了事发经过。当日9时许,王先生骑着自行车从事发地点的斑马线过街,一辆电动自行车飞驰而来,瞬间将王先生连人带车刮倒。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并未停下,而是头也不回地离去。王先生原以为自己的伤情不重,便想简单了事,自行到医院就医。没想到,受伤处愈发疼痛,医院一查发现其身上多处骨折。这时,王先生才想到了报警。
办案民警来到现场时,离事发已过去快5个小时,现场并没有找到有价值的事故痕迹及目击者。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进行电动自行车行车轨迹分析等一系列努力,最终确认了肇事者的身份。3月20日7时许,办案民警寻至肇事者家中,将肇事者张某带回大队。经审讯,张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对本事故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