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薄洁)根据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对全面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即日起,厦门市纪委监委启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这也是今年四个专项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市纪委监委表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开展治理,刹歪风治陋习,实现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
“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也要看到,一些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顽瘴痼疾、歪风陋习,影响党的作风建设成果,吞噬群众的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市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体察民意,找准本地区较为盛行、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进行综合研判,向党委政府提出专项治理的工作建议,什么问题突出就先治理什么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
日常督查、巡察监督、工作检查……在专项治理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歪风陋习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既查找违规违纪问题,也检查移风易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拓展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加大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纪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不定期督查或抽查。
专项治理将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移风易俗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制止、早教育;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不知止、不收敛、心存侥幸的人受到惩戒。对变换花样、隐形变异问题,坚持现形就抓、露头就打,并从重处理。加大问责力度,对移风易俗工作推动不力,管辖范围内歪风陋习得不到有效遏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该问责的坚决予以追责;强化公开曝光,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
建章立制立规明矩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委要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区移风易俗工作的统一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制定总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不仅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职能部门还应同向发力,找准自身职责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作为、协同合作、共管共治。
必须建章立制、立规明矩。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明确党员干部操办红白事宜的具体规定和民俗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划出底线、明确要求。对企业家、社会能人要注重行业自律,督促行业协会制定自律章程,用行业章程约束歪风陋习、引导文明新风。对一般群众要立足村规民约,明确移风易俗执行情况与享受福利、优抚等政策挂钩,带动群众共同参与移风易俗。各级各部门要善于总结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把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