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湖法宣) 一名男子在修手机过程中偷取店主手机后将其转卖,没想到这手机竟是买家朋友的手机。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刑。
2017年11月13日1时许,陈某拿着出现故障的手机来到湖里区某手机市场摊位,希望摊主蔡某帮忙修理。问清损坏原因后,蔡某让陈某等自己一会儿,他将手机拿去别家店看看。等了快一个多小时,蔡某还未回来,陈某发现蔡某将自己的iPhone6s Plus手机落在摊位上。于是,陈某盗走了该部价值人民币3070元的手机。
随后,陈某来到别家手机店,将手机销赃给张某。张某打开手机查看信息时大吃一惊,该手机竟是身边朋友蔡某所有。张某遂记下陈某的个人信息,并以600元向其收购,后将手机还给朋友蔡某,蔡某随即报警。
同月15日9时许,公安机关通过查找暂住信息,来到陈某住处,成功将其抓获。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以上事实,将赃款600元发还张某并取得被害人蔡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