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还钱,还转移千万资产;有4部车,却不还钱也不交车;欠钱不还,还多次入住星级酒店……这些“老赖”费尽心思,但最终都难逃法网。据统计,2017年,厦门市两级法院作出拒执类犯罪有罪判决38件40人,同比2016年的9件10人翻了两番。
昨日,厦门中院发布了2017年厦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十大典型案例,本报精选其中四例,揭露“老赖”们的伎俩,也给拒执犯罪者敲响了警钟。
典型案例1
“老赖”拒不还债,还转移千万资产
她有钱不还,却将公司资产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移到别人名下。近日,“老赖”陈女士为此获刑。
据悉,陈女士原本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塑料制品公司,后来,该塑料制品公司与另一家贸易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被起诉到思明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要求陈女士应承担经济责任。后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陈女士因未依法申报财产被拘留。此后,她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反而将公司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以 1000万元转移至案外人名下,并将厂房出租。
案件移送刑事侦查后,陈女士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通过家属代为履行20万元,执行双方达成和解。
尽管双方和解,但陈女士最终仍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法官说法
反悔和解,也要追究刑责
法官说,拒执罪是法院惩罚被执行人最后的“杀手锏”。本案当中,被执行人实施擅自转移资产的拒执行为,并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仍然拒不执行。直至法院启动追究拒执罪司法程序后,陈女士才悔悟,匆忙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但是,为时已晚,犯罪事实已成立。因此,仍然要追究她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2
名下4部车,就是不还钱
“老赖”康某等人因欠款不还被告上法庭。此前,法院判决要求康某等人应偿还杨先生借款40万元及利息。
不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康某等人名下共有4部车辆。因车辆未实际扣押,法院两次责令康某将被查封车辆交至法院,但是,他始终置若罔闻。
随后,法院将该案移送刑事侦查,康某才将3部车辆交至公安机关,另有1部车辆因欠款抵押他人。
最终,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康某明知自己负有履行义务并且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仍拒绝履行,特别是拒不交付法院指令用于执行的财产,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
法官说法
消极应对,也会构成犯罪
“消极应对法院命令,也可能构成犯罪!”法官说,本案被执行人康某无视法院多次责令交付财产的通知,拒不移交自己所拥有的特殊动产,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因此构成犯罪。法官还说,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指令不是一纸空文,千万别把法院的指令当耳边风,否则后果很严重。
典型案例3
转移查封财产,老赖被判缓刑
乱动法院查封的财产,该当何罪?不久前,“老赖”王某就为此获刑。
原来,根据生效的仲裁调解书确认,某塑胶公司应支付小李工资21000元。法院根据小李申请,查封该塑胶公司的3台注塑机,并告知该公司总经理王某不得随意转移。后来,王某在未征得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将查封的3台设备转移存放至别处。
案件移送刑事侦查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支付小李全部工资款,取得小李谅解。
最终,王某因转移被司法机关查封财产,被法院认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官说法
乱动查封财产,将被追究刑责
法官说,未经法院同意擅自转移被法院查封的动产,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该塑胶公司为拖延履行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之后不仅未履行和解协议,而且经营场所人去楼空,电话失联、去向不明,已登记查封的机器设备不知所终,导致执行案件无人可找、已查封财产无法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该案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法院最终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对王某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4
不还钱,还多次住星级酒店
“老赖”洪某因拖欠债主王某100万元,被法院判决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然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洪某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而且违反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的规定,多次入住星级以上酒店。
法院对洪某实施司法拘留后,洪某仍拒不执行。随后,法院将该案移送刑事侦查,洪某随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同日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偿还王某全部借款及利息。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洪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执罪,判处他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法官说法
“老赖”高消费,应该怎么冶?
法官说,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对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进行刑事追责。本案中,洪某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情况下不仅拒不履行,且多次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入住星级以上酒店,在被司法拘留之后仍不履行,最终启动刑事程序,被执行人不仅要清偿全部债务,而且还被定罪量刑。
如果确实没有资产还债,被执行人的生活水准就应当下降一个层次,过像“破产人”一样的生活。如果债没还清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却还要住星级宾馆、坐飞机,很可能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