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厦门公共领域将建2.96万个充电桩

2018-09-17 14:14

导报讯 (记者 沈华铃)到2020年,厦门市公共领域将建设2.96万个充电桩,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满足各类新能源车辆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

前天,厦门市规划委副主任王唯山接听市长专线电话,介绍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已通过专家评审,近期将上报厦门市政府批复。

据介绍,厦门市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充换电站、公交车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等。专项规划提出:至2020年,建设城市公交充电桩2840个,公路客运充电桩940个,物流等专用车直流充电桩8795个、交流充电桩8795个,公共充电桩8209个,共计建设2.96万个充电桩。

专项规划还明确了厦门各类型场所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标准。比如,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其配建的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要求居住小区内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应建设不低于20%的充电设施。新建社会停车场、公共服务场所配建的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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