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警方连续查获6名在网上散布谣言,谎称可为无学历、无房产、无社保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办理户口的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对刘某清(男,36岁,厦门人)、张某珠(女,42岁,厦门人)等6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近期,厦门网警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网民“天王星海王星”在厦门小鱼网上发布了一则可协办厦门户口的帖文,内容为:“代办大专及以上学历落户;三无人员落户一手操作——三无人员就是无学历、无房产、无社保,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内,女性40周岁以内,可携带小孩,操作快,收费实惠,欢迎咨询。”警方随即开展调查,并于2019年1月16日,在思明区前埔社区前村某出租房成功将违法人员刘某清(男,36岁,厦门人)查获。
经查,去年底刘某清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自称“可帮人跑腿办理落户”的张某,并向其询问可否帮忙办理厦门户口。
刘某清祖籍福建龙岩,2017年到厦门工作后,一直想落户厦门。其已取得“理财规划师二级”技能证、缴交医社保满足相应年限,属符合落户政策人员,张某利用其对厦门户籍政策不了解,谎称办理落户“很复杂”“很麻烦”“自己在公安有熟人”,向其索取1.2万元的代办费,并于2018年12月协助刘某清办理了厦门户口。
随后,张某让刘某清帮其招揽客户,并承诺若办理成功可给予10%-20%的“好处费”。后刘某清在网络发布“代办无学历、无房产、无社保三无人员厦门户口”的广告。去年12月以来,刘某清在明知“三无”人员无法在厦办理落户的情况下,仍多次在厦门小鱼网、微信朋友圈等发布上述广告。其间,刘某清先后帮张某招揽两名客户,但均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落户手续未成功交易。
1月16日,刘某清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何厝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另外,1月16日,湖里派出所在湖里区仙岳路某写字楼内成功将散布“可办理‘三无’人员厦门户口”谣言的张某珠查获。
警方提醒,需办理落户的群众可通过厦门市公安公众服务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了解相关政策,也可到各派出所、各区行政服 务 中 心 户 籍 窗 口 或 拨 打0592-2034304、12333热线电话咨询,并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违规手段取得落户的人员,一经核实,警方将予以注销户口并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