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开车玩手机将被罚200元 8月1日起施行

2020-04-28 13:09

在厦开车玩手机将被罚200元 8月1日起施行!

东南网4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沈威)在厦门开车刷手机,看视频,将被罚200元!跑车噪声超限,将罚1000元!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禁止上路,不然将被罚200元!

昨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调整部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新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是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法规,自2012年起施行,此前经过两次修正。

此次修正,针对近年来超跑车、改装汽车和摩托车等机动车噪音扰民的问题,《修改决定》加大打击力度,增设规定“在用机动车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并提高罚款的金额,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处以1000元罚款。

同时,考虑到开车发微信、刷视频的危害性远远超过了传统的拨打接听电话,《修改决定》增设处罚条款,对观看视频或者以手持的方式使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的,处以200元罚款。

另外,《修改决定》还增加对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违法上路行为的处罚,今后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器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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