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因疫情原因,2020年漳州市辖区内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条件允许的,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条件不允许的,可选择回原户籍所在地进行认定。漳州辖区外的应届毕业生无法在毕业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如果户籍在漳州,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认定。
根据市局补充通知精神,漳州辖区外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法在毕业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如果户籍在诏安县,可选择回诏安县申请认定,认定相关材料按公告准备。
原标题:2020年上半年诏安县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