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少年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眼下,教育部开展的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也正在进行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景虹建议,应完善青少年欺凌相关惩罚约束机制,对恶意欺凌他人的青少年,采取严厉惩戒措施并记入个人档案。
李景虹表示,目前,我国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零散地分布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中,并无专门针对青少年欺凌问题的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司法机关本着对青少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青少年欺凌案件基本是从宽处理,使施暴方无法得到应有的惩罚。尤其对欺凌教育防护方面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学校责任的界定厘清方面缺少明确规定,对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处理缺乏细致规范的指引。
此外,李景虹认为,要在青少年、家长、学校之间建立群组沟通互助机制,及时沟通和掌握青少年思想、学习和生活动态,避免欺凌苗头的出现;以行政区划为单位,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建立青少年欺凌举报和救助中心,明确责任人、相关联系人,列明应急操作流程细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广大青少年及时有效地提供必要的帮助;加强青少年可能到达场所的管控力度,在加大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易发生青少年欺凌事件的地方,做到高清摄像头全覆盖,避免无证据或取证困难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