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社保个人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18-04-29 00:02

2018年深圳社保个人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通常所说的社保即是“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年度指的是:上年度7月1日--本年度6月30日。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密切相关。

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6071元/月、7480元/月的标准计算。

[最新更新:2017年7月1日]社保缴费基数有变化,小编已经第一时间更新维护,用户可放心查阅!

①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标准改为7480元。

②2017年6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到2130元。

③按照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80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22440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

2017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户籍:

1、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工资(即2130元)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即22440万元),最低为社平工资的60%(即4488元),深户按基本一档计算

3、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即22440万元),最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2130元)

非深户户籍

1、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工资(即2130元)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社平工资(即7480元),以上基数适合基本二档、三档

3、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即22440万元),最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2130元)

注:

最低工资:是指深圳市当年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社平工资:是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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