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控烟最新规定:让香烟远离孕妇和儿童

2018-09-14 12:56

西安出台控烟最新规定:让香烟远离孕妇和儿童

 

  8月7日,《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公布

  办法明确

  1.在禁止吸烟区域,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2.而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人将被给予警告,并处10元罚款;

  3.与此同时,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养老机构、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游乐园以及除儿童公园以外的其他公园的室外区域设立吸烟点;

  4.吸烟点距离通风口、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至少10米以上;

  5.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

  6.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7.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管理义务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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