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记者 肖娟) 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互金专委会)发布《全国互联网金融阳光计划”第二十三周-关于近期部分网贷平台涉嫌违规开展校园贷的巡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以下简称“技术平台”)巡查发现,仍有少数网贷平台开展校园贷业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规定,此类平台涉嫌违规开展业务。其中,专委会指出,“中融宝”平台的“大学生消费金融”,面向人群是“年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其官网二级页面“不指明利率期限”,三级页面虽注明“月借款利率8.1%-12.6%”,但关键字“月借款利率”较小,极易被借款人忽视,存在较强的误导性。而该平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单位。
技术平台分析,上述校园贷平台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变相收费,实际借款利率较高
部分网贷平台为吸引大学生参与校园贷业务,对外宣称低利率甚至零利率,但通过收取高额的管理费或保证金,实际借款利率极高。
“58money”平台的“青春宝”,主要面向“大专、本科院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该产品宣称“500—3000元(借款金额的10%-15%为保证金,正常还款结束后退还)”,“借款利率:0%/月”。
技术平台发现如果大学生进行借贷后,该平台每个月收取3%的管理费,年化管理费用超过36%,同时考虑到该平台收取借款金额10%-15%的保证金,实际借款利率超过40%。
“帮贷师”平台的“大学生贷款”,贷款主体为“在校(或毕业不久)大学生”。该产品宣称“月利率:0.99%-2.12%”“可借金额:1000-100000元”。
技术平台发现其实际还要收取“下款扣费: 10.0%”以及“手续费:10%”,如果加上产品本身借款利率,实际年化借款利率高达30%-40%。
二、诱导性宣传,误导用户错认利率期限
部分网贷平台为了掩盖“高利率”的事实,大玩“文字游戏”,对外宣传时采用“不指明利率期限”或者让用户易忽视的方式注明“月利率”,涉嫌诱导性宣传。
“中融宝”平台的“大学生消费金融”,面向人群是“年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其官网二级页面“不指明利率期限”,三级页面虽注明“月借款利率8.1%-12.6%”,但关键字“月借款利率”较小,极易被借款人忽视,存在较强的误导性。
中国网财经记者在中融宝官网发现,该平台属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单位。
“易学速贷”平台核心业务为“大学生贷款”项目,其在平台官网宣称“利息低 0.99%”,未标明利息期限,技术平台发现该平台实际年化借款利率超过24%。同时还宣称“有保障 安全性高”,极具误导性。
三、以“消费金融”“助学贷”“创业贷”名义等掩盖校园贷本质
部分网贷平台为规避监管,以“消费贷”“助学贷”“大学生创业”等名义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借贷服务,此类借贷实为校园贷。
“帮贷师”平台则宣称“面向大学生活周转、创业、消费的贷款”,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借贷;
“好学贷”平台以“大学生消费贷款”名义进行校园贷业务;
“投投贷”平台项目融资用途多为“用于大学生创业周转资金”“借款开网店”。
四、借款门槛低,学生极易借到钱
部分网贷平台风控能力较弱,同时为吸引大学生借贷,借款门槛低,在校学生能够轻易借贷资金。
“蓝鲸校园贷”平台在官网上宣称“无抵押 无担保”,“放款快 最快当天放款”,“门槛低 学生身份自由借贷”等。
“学信易贷”平台则宣称“当天审核 当天到账,覆盖人群广,全日制统招在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都可 申请流程简单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