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 23条措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2018-06-26 19:04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

五部门联合发文 23条措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意见》提出,货币政策支持方面,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加大财税政策激励 提高金融机构支小积极性

五部门联合发文 23条措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财税政策激励方面,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

  《意见》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

  《意见》还要求,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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