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俊波、马玉福、梁许赞提起公诉

2020-03-17 00:32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俊波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交通运输部黑龙江海事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俊波(正局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俊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波在担任黑龙江海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俊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马玉福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玉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玉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玉福,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玉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处罚、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组织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法批准他人非法开采稀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明知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组织者、领导者及成员予以包庇,阻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梁许赞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梁许赞(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许赞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梁许赞,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浮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梁许赞先后利用担任江门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海区委副书记、区长,江门市高新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江门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江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