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南充市监委对陈坚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陈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陈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坚开除党籍处分;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坚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南充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