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调查”,美国对外耍流氓时挥舞的大棒!(2)
时间:2018-03-29 08:50 来源:互联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最初的“301条款”中,“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展开调查的理由之一,1984年、1988年,在美国制药企业推动下国会两度修改“301条款”,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修正后的“301条款”俗称为“超级301条款”。“超级301条款”还将原先的贸易报复权,由总统转到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从而使贸易的谈判者与报复的执法者合二为一。根据“超级301条款”的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干脆每年都拉一张清单出来,将它认为“有问题的”国家和地区张榜公布并限期改正,否则“301”伺候。 自1974年立法以来,美国政府共开展123次“301调查”,其中大多数调查集中在WTO成立前的里根时代。在里根时代,美国动用“301调查”达49次之多,以至于“301调查”变得臭名昭著。当时的美国政府在相关行业和工会组织并未声称遭到威胁时就发起此类调查,而美国现任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当时就在里根政府内任职。 1995年后,美国大量诉诸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他国的贸易争端。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统计,算上最新中国“强制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2001年后美国进行过的“301调查”寥寥可数,比较出名的是2013年针对乌克兰“知识产权保护”展开调查。可以说,在特朗普重拾这个“大棒”之前,“301调查”这一单边措施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在遭受美国“301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除了日本,欧洲也很“特殊”。德国科隆大学经济学者罗多夫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美国多次动用“301”大棒,至今让欧洲人耿耿于怀。欧洲企业也因此患上“恐美症”,一听到美国要进行“贸易战”,就会忧心忡忡。不过,相比日本等单个国家,面对美国,欧盟有集团优势。 其实“301调查”最早源于美国一次受欧洲“欺负”。1962 年,美国与欧洲爆发“鸡肉大战”,由于不满关税与贸易总协定(WTO的前身)的调查,美国国会通过了《1962年贸易扩张法》,直接授权总统对欧洲进口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可以说,美国的初衷就是制定一项可以采取单边报复行动的法律。今年3月初特朗普宣布加征钢铝关税,所依据的就是《1962年贸易扩张法》。 欧洲也是美国“301调查”拉锯时间最长的对象。1985年,欧共体(欧盟前身)以食品安全为由,宣布禁止进口和销售美国含激素牛肉,1987年美国对欧共体发起“301调查”,1989年美国实施报复性关税惩罚。1999年3月,美国单方面对欧盟成员国价值5.2亿美元的产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以报复欧盟限制香蕉进口,由此引发前文所提的欧洲对“301条款”的起诉。 最终裁定结果是:“301 条款”“很难说违反协定”。对此,美国认为自己赢了,欧盟也认为自己没有输。原因是裁定表面上看驳回了欧盟的起诉,实际上明确强调了美国的义务,即“301条款”必须服从WTO多边争端解决的原则。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裁定带有政治色彩,纵容了美国的霸权,留下了隐患。德国《明镜》周刊就称,“301条款”是一个经济强国的单边主义行动,是“WTO规则笼子里的野兽”。 美曾五次对中国动用“301条款” 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2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WTO禁止成员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所谓调查,单方面对其他成员进行限制和惩罚,“已经降低的关税不能随便再提高,这是一个明确约束。” 屠新泉表示,WTO还要求所有成员对其他成员给予最惠国待遇,“这次美国单独针对中国提高关税,显然违反了有关原则。”屠新泉说,上世纪末美国曾公开做出承诺,“301调查”将完全遵守WTO规则,“1998年欧盟向WTO起诉301条款时,正是因为美国做出了这样的公开承诺,WTO才没有直接裁定301条款违背世贸准则。” 历史上,美国曾5次对中国动用“301条款”,其中1991年4月、1994年6月以及1996年4月先后3次对中国知识产权实施“301调查”,最终通过谈判分别达成3个知识产权协议。1991年10月美国对中国发起市场准入的“301调查”,主要针对中国对美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设置“不公平”壁垒问题,在1992年谈判达成协议。2010年,美国针对中国清洁能源政策措施启动“301调查”,双方最终通过谈判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