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都热衷于讨论娱乐圈明星的一些八卦。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敲敲键盘,在网上随意发表明星的不实言论,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今天上午,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微博上发布通报,称鹿晗人格维权系列案件再度胜诉。随后鹿晗工作室也发布公告,称对于任何有意侵害鹿晗名誉权、肖像权的行为,都会追究到底。
那么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据悉,鹿晗工作室此次起诉的对象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这家公司在其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多篇不实报道,称鹿晗被包养,还定期打玻尿酸和美白针,侵犯了鹿晗的名誉权。另一方面是这家公司还私自用鹿晗照片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鹿晗的肖像权。
2018年6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桩案件开庭审理。期间,这家公司宣称自己只是对网络爆料的引用,不涉及侮辱鹿晗。
可这并不能成为抗辩理由,在没有对文章内容进行证实前,这家公司就多次称鹿晗被包养、鹿晗背后存在金主,这种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已对鹿晗造成名誉侵害。而且擅自使用鹿晗照片,宣传盈利APP,触犯鹿晗肖像权也成立。 2018年7月31日,法院宣布鹿晗方胜诉,北京的这家科技公司被判在为微信公众号上向鹿晗道歉,并赔偿鹿晗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计21万元。
此次事件一经报道,鹿晗粉丝们都大赞工作室这次真给力。还有粉丝要求鹿晗工作室对之前鹿晗退出《这就是对唱》,是为陪女友关晓彤去日本太不敬业等谣言,也采取法律措施。
其实,除了鹿晗,还有不少明星受到网络谣言诋毁,被侵犯过名誉权。比如,李易峰被造谣说私生活混乱,网上其他演员的大尺度亲吻剧照被造谣是刘国梁和范冰冰的亲密照,安以轩被一自媒体人诋毁出轨。
明星遭受的谣言实在是太多,数不胜数。明星是和普通人不同,他们是公众人物,站在镁光灯下的他们似乎早已没有隐私可言。明星在生活中的确被观众讨论很正常,可这并不意味着,明星应当承受不实的诋毁和辱骂,明星也需要尊重!
鹿晗
案件播报
鹿晗工作室公告
鹿晗工作室公告
新浪娱乐讯 8月1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播报,鹿晗人格维权系列案件再度胜诉,被告须向鹿晗公开致歉,赔偿鹿晗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正文中称:“鹿晗人格维权系列案件再度胜诉,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与鹿晗有关的不实言论、擅用鹿晗肖像,被判构成对鹿晗名誉权、肖像权的侵犯,须向鹿晗公开致歉,赔偿鹿晗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涉嫌文章转载了网络上关于鹿晗的爆料贴,文中多处出现了‘包养’、‘金主’、‘不正当关系’等侮辱性字眼,易使不明真相的公众误以为鹿晗存在上述行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网络信息,不可轻信。”
随后,鹿晗工作室也发布公告称:“每个公民在享受法律保障的自由的同时,也应该对自己的所言所行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任何有意侵害鹿晗先生名誉权、肖像权的行为,鹿晗工作室都将追究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