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案一审宣判 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0-09-21 12:21
厦门新闻网讯 9月21日上午10时许,昆明女大学生李心草溺水身亡一案在盘龙区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 被告人罗秉乾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择期宣判。陈美莲称,此次检方只对一人提起诉讼,待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她希望能让同行其余两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李心草代理律师仲若辛也表示,在庭上他代表当事人提出这点申请,希望追究另外两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秉乾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2019年9月8日,被告人罗秉乾与任某燊、李心草、李某某昊聚会。罗秉乾在案发当晚多次提议在不同地点连续饮酒。在李心草出现走路摇晃、坐立不稳、情绪不安等一般醉酒状况后,罗秉乾对李心草进行了劝慰和安抚,尽到了一定的照管、帮助义务。李心草在醉酒状态后期的一个多小时内,异常状况不断加剧,陆续出现胡言乱语、乱砸乱打、往自己头上泼水、以头撞桌、用啤酒瓶盖割腕、跨越江边护栏等举动,辨别和控制能力明显下降。罗秉乾只是采取劝说等一般安抚行为,认为这样即可避免危害后果发生,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救助措施,而且为避免麻烦及承担救助费用,未采纳报警、送医的合理建议,采用打耳光的粗暴方式为李心草醒酒,致使李心草情绪更加不稳,最终造成李心草翻越江边护栏坠江溺亡的危害后果。另查明,因被害人李心草死亡造成其亲属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被害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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