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的父亲罗杨说,他没有给过麦某家属钱。他还坚持认为,狗不是他家的,他们没有责任,“如果是我们养的狗,一切赔偿都愿意承担”。不仅如此,事发后,小女孩父亲并没有向麦某的家属赔礼道歉。 小女孩当时慌了,跑离现场勉强说得过去,这么大的事情,一个孩子不知所措可以理解,但是作为成年人的父亲推诿、逃避责任,我想正是因为小月有这样的父亲才变成了“问题少女”的。
先有这样的家长,后才会出现这样的小孩子。 至于,强调“放过女孩”和强调“严惩女孩”的人们来讲,请各自都退让半步可好。我们可以理解感性的“宽恕”和“愤怒”。但是,站在更为公平的法理秩序上,我们更需要看到程序性的处置。只有如此,88岁的老人才不至于“白死”,12岁的女孩才不至于陷入舆论的风口浪尖。 “牵狗女孩”算熊孩子吗?貌似在这样的事件中,没有体现的很明确。虽然,事后媒体扯出“问题少女”的底色,但更多是为实证“牵狗女孩”悲苦的命运,和所谓的“熊孩子作恶”扯不上任何勾连。于此,即便她有责任,更多也是原生家庭的责任,起码现阶段,她承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